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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家:私自鉴定不被法律保护和认可
http://www.100kang.com 2004-11-7 22:13:18 亲子鉴定


作者:许莉副教授 华东政法大学民法教研室  

    私自去做亲子鉴定在法律上是不受到保护和认可的,法院不会认可这样的证据。在民事诉讼案当中也不能强行要求进行亲子鉴定。

    我本人认为,不该扩大亲子鉴定的使用范围,只要你有怀疑就去做一个亲子鉴定,这样一来会导致原有的家庭关系不稳定,夫妻之间的感情容易受到影响。当然,对当事人要求追究血源关系这样的想法我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东方历来的传统就是重视血源的,而近年来科技又更加发达,这也是人之常情。

    但关键是一个导向的问题。客观上来说,丈夫的这种行为对妻子已经造成了不尊重,他怀疑,于是就去求证,可是最终的结果除了会使双方乃至孩子更加痛苦之外并没有其他别的帮助。曾经就有过医院换错过孩子的案件,亲子鉴定带来的就是三个人的痛苦,夫妻因为对孩子的抚育之情而变得矛盾不堪,而孩子却又无法得知自己的亲生父母是何人。这并不能算是好的事情,对已经稳定的婚姻家庭只会起到负面的影响。

    我主张在法律中淡化这种一定要追求血源关系的导向作用。


  
上海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