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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药“特肝清”兰州现形记
http://www.100kang.com 2005-2-6 19:45:33 假药


  ●假药出自国有医院●地方卫生局长亲任该医院院长●制售假药者精心设骗局

  在连续接到多起乙肝患者投诉之后,甘肃省药监局药品稽查大队于11月7日突击检查了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医院肝病科,在诊室内查获江湖医生私造假药“特肝清”1340包,该科被勒令停业整顿。此时已经在该诊室坐诊一年多的“肝病专家”曾昭伟神秘失踪。事件被披露后,假药“特肝清”在兰州搅起了一场风波。
 
  “肝病专家”盯着患者钱包开药

  40岁的兰州石化总厂女工谢某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几乎哭了出来。家境困难的她有一对上初中的儿女,三年前他们分别在各自学校的体检中诊断为乙肝“大三阳”。此后,谢某带着一双儿女四处求医,吃了无数“特效药”后,仍然不见好转。2003年8月18日,谢某无意间在午间的电视专题节目中,看到了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医院开设的“特肝清讲座”。在15分钟的节目中,专家讲得头头是道,一些“患者”也现身说法,证明自己在服用了一个疗程的“特肝清”后,多年顽固的乙肝“大三阳”开始转阴。谢某感到为儿女找到了救命稻草。
 
  “那天是8月19日,我记得很清楚,我带着两个孩子去七里河医院找曾大夫。电视里说,最近在搞特价,特肝清全部半价,而且保证一个疗程见效。我借了1万块钱,兴冲冲地去找名医。”“到门诊去挂号,一打听肝病科,人家就说,不用挂号,直接上四楼就行了。好多人在那里排队,轮到我们见大夫了,大夫先不问病情,直接就问我带了多少钱,对别人也那样问。他说,带的钱数不同,开的药也不一样。”

  “开药的时候,大夫有一个说法,说男病人好治,每个月药费是2700元,女病人每月药费要2900元,这都是打折后的价格。每次开药都要开三个月的,因为这是一个疗程。我一算,钱不够,就求医生再便宜些,最后曾医生看我真没钱了,就说再打点折,男孩的药一个疗程收5200元,女孩子收5500元。我交上钱,想要发票,大夫说我们是国有大医院,还能骗你吗?”

  11月11日,再有10天孩子们就吃够一个疗程了,谢女士却意外得知,“特肝清”是假药。连日来,记者在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医院肝病科不断地遇到前往医院打听情况的患者。

  医院帮工提议10万元私了

  11月7日,甘肃省药监局药品稽查大队副大队长韦东带队,根据患者举报前往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医院肝病科检查。稽查人员在该院药房内发现大量被称作“特肝清”的无名丸剂,经清点,证实为1340包;在肝病科发现三本厚重的肝病治疗登记手册,行医人曾昭伟失踪。

  就在药政稽查人员将假药封装入箱的时候,一位自称是医院帮工的戴姓男子悄悄对执法人员说:“给你们10万元,把这件事情私了,怎么样?”执法人员严词拒绝后,该男子离开了现场。

  在执法的整个过程中,七里河医院负责人始终没有露面。知情人介绍说,该医院院长就是七里河区卫生局局长汤胜发。

  甘肃省药监局稽查大队的查证结论显示,七里河区医院长期出售的“特肝清”纯属假药,至于药物成分,还有待进一步化验取证。

  这一消息经兰州当地媒体披露后掀起轩然大波。大批患者前往医院,涌入肝病科,等待院方给予答复和退赔,但是从11月8日到12日,院方始终没有向患者拿出一个解决方案。
 
  关于汤胜发既担任卫生行政官员,又兼任医院法人代表的双重身份,汤本人在11月9日的媒体“恳谈会”上有如下解释:“2002年9月,七里河医院发生严重的经费困难,前任院长主动辞职,为了医院的正常运转,2002年9月28日,区委和区政府任命我担任医院院长。这虽然在体制上不合理,但是也是不得已的事情。”

  作为“守土有责”的行政官员,汤胜发对于自己直接管理的医院发生假药事件不胜尴尬。他分析认为,“这是由于医院疏于管理造成的,直接原因是与广西的一家医院联营后的恶果。2002年9月13日,医院为了扭转不利的财务局面,与广西北流市红十字会医院签订了联营协议,把肝病科承包出去,由广西人曾昭伟担任肝病科负责人,医院收取管理费。”据介绍,当时代表广西方面签字的就是曾昭伟,而汤胜发则代表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医院在联营协议上签字,从此以后,曾昭伟的身份变成了这家国有医院的肝病科主任。
 
  广西北流:查无曾昭伟医生

  假药已经浮出了水面,制售假药的核心人物曾昭伟却踪迹全无,这成为破解这个谜局的关键问题,曾昭伟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物?
 
  本报记者就此问题向汤胜发院长求证时,他拒绝回答。根据院方的说法,在与曾昭伟及其代表的广西北流市红十字会医院签订联营协议以前,兰州市七里河医院要求曾提供了他本人的身份材料,包括身份证、执业医师证。

  这些材料的内容包括:曾昭伟,1966年2月出生于广西北流市,身份证号码为452526196602092330;专业为中医内科,原工作单位为北流市红十字会医院,职称资格为副主任医师。这些材料上分别加盖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人事厅印章。
 
  记者按图索骥,与广西北流市卫生局取得了电话联系,然而局办公室根据这一系列线索查证的结果是,在该市执业医师资质信息数据库中没有找到曾昭伟的名字。而北流市公安局非常肯定地告诉记者,曾昭伟的身份证肯定是假的,因为该市没有其身份证号码中所显示的“233”区域代码,末尾数字“0”只能代表女性,不可能代表男性。

  以上调查证明,曾昭伟向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医院提供的相关身份证明均为伪造材料,他与七里河医院签定的联营协议也不能代表北流市红十字会医院。
 
  地方政府态度坚决:砸锅卖铁也要尽快退钱

  11月10日,甘肃省药监局药品稽查大队负责人韦东向本报记者证实,“特肝清”纯属违法生产和销售的假药,药政部门已经通知七里河医院副院长马孝华前往稽查队做笔录。11月12日,韦东向记者透露,目前究竟有多少患者受骗上当还在取证调查当中;由于每人的被骗金额不等,至今还难以估量诈骗金额。七里河区政府已经责成医院向公安机关报案,实施侦查。
 
  兰州市药监局七里河分局负责人朱叔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证实,在11月4日,该局已经对这批药物实施了查封,但是该院无视处罚决定书,继续违法销售假药,最终被省级药政部门“拿下”,医院的行为属于“顶风违纪”。
 
  11月11日上午,兰州市七里河区党委、区政府紧急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成立了假药事件联合调查小组,并要求调查组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联席会议还责成七里河医院尽快向公安部门报案,追查造假嫌疑人曾昭伟的下落,尽量挽回患者的损失。在这个会议上,汤胜发当场做了检查,认为自己“在此次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连带责任”。此言一出,七里河区党委书记马天明当即提出不同意见。
 
  “医院在这个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区委、区政府讨论认为,虽然肝病科属于联营性质,但是其所用的票据、处方以及装假药的包装袋上都印着七里河区人民医院的字样。医院在这个事件中负有直接责任,而不应该是连带责任。”马天明要求对该事件彻底调查,对辖区医疗单位彻底整顿。同时,七里河区委和区政府还要求医院尽快向广大患者退赔医药费。“不管医院目前面临着多大的困难,事情既然发生了,就应该积极负责。哪怕砸锅卖铁也要尽快退钱。尽管很多患者没有发票和收据,也应该尽最大可能地为他们退掉药费,满足患者的正当要求。”
 
  妥善处理假药“后事”尚需时日

  11月12日,七里河医院通过地方媒体,向兰州患者发表了一封简短的公开信。信的内容如下:
 
  患者朋友:发生在我院的“特肝清”非法制剂一事在社会上引起很大的震动,对白衣天使的形象造成了很大的损害。这是一次本不该发生的事情,给在我院就诊的患者心灵上造成了伤害,我们深感痛心。在此我们表示歉意,并以此吸取教训,狠抓管理,重塑形象,妥善处理有关事宜。
 
  很多患者认为,全文措辞谨慎,始终没有承认其出售“假药”的性质;对于患者急切想知道的退赔问题,则一笔带过,笼统有余,诚挚不足。这天下午,许多患者再次前往医院,想当面问清楚,医院到底退不退药费?
 
  记者在七里河医院采访时看到,肝病科的大门上已经贴上了“信访接待站”的白纸,原科室的4位“医务人员”全都失踪,负责“信访登记”的两位实习生悄悄告诉记者,“今天已经登记了70人了。”记者从登记表上发现,大约一半患者都来自外地,其中不乏来自辽宁、河南、陕西、安徽等省份的患者。
 
  对于发生在兰州的这起假药事件,刚刚从外地赶回兰州的甘肃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赵国文指出:“联营门诊普遍存在管理混乱的问题,出现纠纷解决难度非常大。至今在一些卫生行政部门还存在一种根深蒂固的错误认识,把患者当作特殊群体对待,而不当作消费者,在这起假药案的退赔问题上一定还存在适用法律方面的争议,还有很多不可知因素会影响事件的最后解决。我们和患者一样拭目以待,希望问题能够得到圆满解决。” 


  
中国消费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