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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收费将执行新标准
http://www.100kang.com 2005-5-27 19:18:44 医疗服务收费


   5月1日开始,我市医疗单位将开始执行新的医疗服务收费新标准。这是记者从10日召开的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悉,省里制定的医疗服务项目有3684项,占《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规定项目3966项的93%,未制定价格的项目有286项。省级医疗单位已经开始执行新标准。我市拟于5月1日开始执行,具体标准是:市级和鲤城、丰泽、洛江、晋江、石狮、南安、惠安等地的非营利性医院执行省定政府指导价格;安溪、永春、德化、泉港等地的非营利性医院和鲤城、丰泽、洛江、晋江、石狮、南安、惠安等地的卫生院在省定政府指导价格基础上下调5%,安溪、永春、德化、泉港等地的卫生院在省定政府指导价格基础上下调10%。

  记者还从会议上了解到,泉州市卫生局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提出了两个阶段控制目标:县及县以上各医疗机构2005年至2006年实行人均门诊费用和人均出院费用以2004年第四季度的平均费用水平作为控制指标,实行零增长;2007年以后实行控制增长,即增长幅度不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合理确定各类医疗机构年度医疗费用增长指标,把医疗费用控制指标列入医院综合目标评价的内容。

  会议还提出,要引入计算机管理技术,探索建立同级医院门诊病历“一本通”,实现诊疗过程和结果、检验和辅助检查结果的共享。要加强临床检验、医学影像检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促使医务人员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收费,切实减轻群众的医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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