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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暖水瓶烫伤昏迷病人
http://www.100kang.com 2005-5-27 19:43:26 烫伤


    患者:监护室内左臂烧伤
    3月11日,郑州五中退休教师高同林向本报投诉:去年4月28日,他在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做完心脏搭桥手术后,被送到该院重症监护中心,由于医护人员采取保暖措施失误,他的左腋下及左上臂被严重烧伤,达3度。当他向院方提出索赔要求时,院方却久拖不决,至今他的医保卡还被押在医院里。
   据高同林介绍,2004年4月17日,他因“急性冠脉综合症”住进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心内科,于    4月28日做了心脏搭桥手术,术后被送进重症监护中心,由于体温较低,医护人员将加满开水的输液瓶放在他的腋下保暖。当时,他处于术后麻醉未清醒状态,丧失了基本的生理反应,被开水瓶烫灼长达20分钟,导致他的左腋下及左上臂两处被严重烧伤,面积分别为10×10平方厘米、8×8平方厘米。经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专家诊断,烧伤达3度。
    医疗事故发生后,院方并没有告诉病人及病人家属。后来,病人家属在每天的药物清单中,发现了药品黄柏液(治疗烧伤的消炎药),经过询问才知道病人被烧伤了,此时距事故发生已经7天。
    同年5月中旬,病人家属要求院方承担因烧伤所产生的医疗费,但问题一直悬而未决。此后,病人家属又分别于7月14日和7月23日向该院医患协调部主任高爱菊提出了索赔要求,同样杳无音信。
    万般无奈,高同林于2004年10月12日致信金水区卫生局医政科,希望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主持下协商解决。
    11月2日,在患者的一再要求下,医院拿出了初步处理意见,愿意承担患者因烧伤产生的费用。但因双方意见相差较大,无果而终。
    院方:三种途径解决问题
    3月11日下午,记者通过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院办联系上了医患协调部主任高爱菊,她称在外办事不能回单位。
    刚走出医院大门,记者被告知该院主管业务的副院长朱明军和协调部主任高爱菊同意接受采访。朱明军表示,高同林在重症监护室被烧伤是由于医护人员的工作失误造成的,属于医疗事故,院方愿意承担高同林因烧伤而产生的全部医疗费用。
朱明军说,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发生医疗纠纷后,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行政处理、民事诉讼三种途径解决问题,目前他们正在等待金水区卫生局的处理意见。
当记者问高爱菊医院为何扣高同林的医保卡时,她解释说,因为病人一直不来医院结账。
金水区卫生局:了解情况的人不在
3月13日下午,记者试图联系金水区卫生局医政科负责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郑伯缘,值班人员称他不在,让记者改日再约。


    郑州市12315:调解不成,患者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郑州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主任黄静认为,医院是经营性单位,所以患者也是消费者,患    者遇到问题也可以到举报中心反映。
    对患者高同林的情况,黄静说,如果他反映到12315,12315将从中进行调解。假如医患双方意见分歧较大,12315支持患者通过民事诉讼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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